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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职业病:劳动者健康隐患的十大常见类型

百科大全 2025年04月01日 23:55 34 访客


职业病分为几大类几种

2020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18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宣传周的主题是“职业健康保护·我行动”。你对职业病了解多吗?用人单位有哪些职业病防治法定责任?今天,小布带你一起了解↓

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我国职业病有哪些?

我国现有法定职业病有10大类,132种。包括: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石绵肺等19种;职业性皮肤病9种;职业性眼病3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噪声聋、爆震聋等4种;职业性化学中毒60种;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中暑、减压病、手臂振动病等7种;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职业性传染病5种;职业性肿瘤11种;其他职业病3种。

用人单位有哪些职业病防治法定责任

(一)进行职业危害申报。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国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

(二)施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并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

(三)确保职业病防治所需资金投入。保证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四)采取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措施。

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卫生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

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并督促、指导劳动者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

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日常监测,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档,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五)建立劳动者健康档案制度。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按照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六)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

劳动者享有哪些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一)受教育、培训权:劳动者在上岗前和在岗期间有权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二)职业健康权:劳动者有权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三)职业病危害知情权: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有权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用人单位应定期检测并公布工作场所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用人单位应提供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告知劳动者本人。

(四)获得劳动保护权: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五)检举、控告权:劳动者有权检举和控告用人单位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劳动者有权利和义务向单位主管部门报告以下事项:

发现作业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

发现作业环境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

发现职业病防护设施损坏。

(六)拒绝作业权:

劳动者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用人单位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没有将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等告知劳动者,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或者终止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七)参与民主管理权:劳动者有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职业病基本认识

在生产劳动中,接触化学物质、粉尘、特殊气象条件、噪音、振动、辐射等有害因素,长时间不良体位操作,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发生。职业病分为广义与狭义两类,广义职业病泛指在生产劳动中因接触有害因素引发的疾病,如现代白领常见的颈椎病、肩周炎、痔疮等慢性病;狭义职业病则特指危害性大、诊断明确、由政府审定公布的职业病。

中国卫生部自1972年公布职业病名单,1987年修订为9类99种,目前,中国法定职业病共有10类115种,包括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等。

确诊为职业病者,需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患者在治疗期间,或治疗无效死亡时,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部分国家对职业病患者提供经济赔偿,这类疾病也被称为需赔偿疾病。职业病的诊断通常由卫生行政部门授权的具备专业条件的单位进行。

最常见的职业病包括尘肺、职业中毒、职业性皮肤病等。这些疾病因长期接触特定有害因素而引发,给患者带来健康隐患,因此,了解职业病的基本认识、预防措施以及相关政策,对于保护劳动者健康至关重要。

扩展资料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构成职业病的要件是哪些?我国法定的职业病包含哪几类?

构成职业病的条件包括:劳动者必须为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员工;患病必须在职业活动中产生;必须由于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引起;必须属于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与目录中的病种。若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将不被认定为职业病。

职业病危害涵盖多种因素,按来源分为三类:工艺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包括化学因素(如有机溶剂、有毒气体)、物理因素(如异常气象条件、噪声)和生物因素(如炭疽杆菌);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比如劳动强度过大、长时间不良体位;以及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如厂房布局不合理、生产环境污染。这些因素在工作场所可能同时存在,增强职业病危害的影响。

职业禁忌亦有定义:上岗前健康检查发现的健康隐患,如将接触苯的劳动者需进行血象检查;在作业过程中可能引发健康风险的个体状态,如色盲或心脏病;因职业病危害因素导致原有疾病加重,例如哮喘患者接触有害物质时病情恶化。

职业病诊断需依据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同时考虑工作环境中存在的多种有害因素。不同职业的健康检查项目和重点各不相同,如接触放射性物质的员工需进行辐射防护培训和定期检查。

企业需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及时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员工健康。

职业病危害因素四大类

职业病分类主要包括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和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等。

职业病包括九大类,分别是:

1、职业中毒。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2、尘肺。有硅肺、煤工尘肺等。

3、物理因素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病等。

4、职业性眼病。有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等。

5、职业性耳鼻喉疾病。有噪声聋、铬鼻病。

6、职业性肿瘤。有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等。

7、职业性传染病。有炭疽、森林脑炎等。

8、职业性皮肤病。有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

9、其他职业病。有化学灼伤、金属烟热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劳动者不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其进行教育。

第三十五条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规范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什麼是职业病啊?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要构成职业病,必须满足四个条件:首先,患病主体必须为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其次,疾病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再次,疾病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最后,疾病必须属于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职业病的定义明确,确保了对劳动者健康权益的保护。这些条件不仅保障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也促使用人单位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的发生。用人单位需要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减少职业病风险因素,确保员工的健康。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制定并执行职业病防治计划,对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价,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同时,劳动者自身也应提高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认识,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职业病隐患。只有双方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什么是职业病?职业病是什么?

职业病是指因工作所接触的有害物质或劳动活动而引起的疾病。以下是关于职业病的详细解释:

一、定义与特点

定义:职业病是一种特殊的疾病类型,其发病与工作环境中存在的有害物质或劳动活动密切相关。特点:职业病的发病机制复杂,通常是由于长期接触有害物质、不良的工作方式或工作时间等因素共同作用所致。

二、主要成因

外部因素:主要包括有毒有害物质(如化学物质、粉尘、放射性物质等)的接触,这些物质可能对人体的呼吸系统、皮肤、神经系统等造成损害。内部因素:包括工作方式、工作时间、劳动强度等,如长时间保持同一姿势、过度使用某些身体部位等,可能导致肌肉骨骼系统、心血管系统等出现问题。

三、预防与控制

改善工作环境:降低有害物质的浓度,优化工作流程,减少有害物质的暴露机会。提高劳动保护水平: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护服、口罩、手套等,以减少有害物质的直接接触。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建立健全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病隐患。科学管理劳动: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劳动强度,避免过度劳累和不良工作姿势,保护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四、总结

职业病是一种与工作密切相关的疾病,其预防和控制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通过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劳动保护水平、加强职业卫生管理等措施,可以有效降低职业病的发病率,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别让职业病危害健康

别让职业病危害健康

  别让职业病危害健康。在职场上工作,不同的行业有着不同的职业病,我们要清楚的知道这些职业病的危害和怎么把这种危害降低。接下来就由我带大家了解别让职业病危害健康的相关内容。

  别让职业病危害健康1

   五件事情危害健康

   1、工作时间过长

  这是很多上班族狂人的通病了,为了绩效,为了能够更大的发挥出自己的价值,每天下班之后也是在那边疯狂的加班做事情,甚至觉得一天二十四小时是不够用的,挑灯夜战、甚至是加班加点已经成为不可少的存在了。虽然态度是积极向上的,但是做法却是有害身体健康的。

   2、工作压力太大

  现在很多行业都不会缺少各种顶尖的人才,甚至是充斥着各种各样的竞争,但是想要在这种环境之下立足的话,是需要有好的个人能力的。因此在这种高压环境下,白领们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除了基础的工作内容之外,他们还得不断的挖掘新的市场,这样才可以为公司带来盈利。

   3、休息时间不充足

  因为超时的工作时间,再加上过大的压力,很容易导致人们在晚上的时候不容易入睡的,而且就算是想要早睡一次,也显得那么的奢侈,而且个人的时间十分的稀少,甚至失去了跟自己的朋友相聚的机会,但是要是有这么严重的情况的话,最好是可以安排好自己的休息时间跟工作时间,不要混为一谈。

   4、与家人日渐疏远

  现在不少人都是离乡背井的在外面打拼工作,但是工作起来一忙的话,是很容易忽略了家人的感受的,电话打得少了,回家的时间也变少了,家人之间的沟通交流也少了。你看不见父母的担心,你也无法及时给父母送去必要的问候,这也是不好的。

   5、职业病也会变多

  忙碌的工作除了影响了你一些日常的生活之外,对你的身体健康的影响也是很大的,长期的久坐不但容易给你带来一定的颈椎问题,而且还很容易会带来三高问题,因为你锻炼的时间变少了,身体的免疫力就会下降了,什么病症都很容易来打扰了。

   白领五大职业病:

   1、办公臀

  经常呆在办公室里面,坐久了你会发现屁股越来越大,大腿一圈圈变粗,这个时候有可能办公臀已经找上你了。

  建议:如果你有办公臀的话,建议你有事没事的时候爬爬楼梯,最好是一步迈两层台阶的那种,经常这样可以提臀还能让大腿瘦下去。

  后踢腿,这个方法也可以解决办公臀,就是用膝盖和前臂支撑身体,大腿与地面成直角,后背挺直了,左右腿开始交替伸直后尽量往高处抬。

   2、触屏指

  这个就很常见了,因为现在都是用的触屏手机,经常点来点去的,而且玩游戏玩的时间长的话,触屏指就会找上门来,经常用手指点屏蔽的话,时间长了手指会痛,甚至出现骨刺的情况。

  建议:玩手机的时候要控制一下时间,每到半个小时的时候最好是停下来活动一下手指和手腕,如果出现一些不舒服的情况,要及早处理,热敷是一个不错的方法。

  用触屏手指的姿势一定要正确,手指微弯,不要垂直点,更不能太用力,不然手指容易受伤。

  左右手换着来,不要只用一只手,这样手指会过度劳累。

   3、鼠标手

  鼠标手是很常见的现代病,是因为经常手握住鼠标,导致手的肌肉一直处于紧张状态,导致双手无力或者刺痛的情况。

  建议:在用鼠标的时候手臂要固定在桌子上,用可以垫手腕的鼠标垫,减轻手腕的压力,连续使用鼠标一个小时的话,最好站起来休息一下,活动一下手腕。

   4、电脑颈

  就是常说的颈椎病了,脖子长时间如果不活动的话,会让颈椎出现问题,严重的话颈椎就出问题了。

  建议:电脑屏幕放好,显示器最好是抬头的,不要低头,使用电脑的时候腰要挺直,不要弯腰,双脚着地,用电脑一会儿了也要站起来走动一下,转动一下脖子,让脖子得到休息。

   5、屏幕眼

  上班的这几个小时都要对着电脑工作,一般眼睛都会出现问题,比如说屏幕眼,眼睛容易累,而且有的人喜欢在黑暗中玩手机,这样做对眼睛伤害更大。

  建议:工作的时候,眼离电脑远点,玩手机的时候要把握好时间,时间太长眼睛会累,最后还要养成做眼保健操的好习惯,可以让眼睛得到一个很好的休息。

   白领五种新型疾病综合征

  现代生活方式的不断改变,工作节奏的加快,五种新型疾病综合征正侵袭现代都市白领。一些看似平常的工作习惯,很有可能成为威胁健康的杀手。

   1、光源伤害症

  许多人在办公时习惯把灯全部打开,把整个室内照得亮亮的,殊不知灯光也会给人带来伤害。人在灯光下,时间一长就会造成视神经疲劳,且灯光缺乏阳光下的紫外线,荧光灯发出的强烈光波,会导致生物体内大量的细胞遗传变性,灯光的过分使用无形中扰乱了生物钟,造成人体心理节律失调,精神不振。

   2、夜餐紊乱症

  夜晚支配胃肠道功能的副交感神经活动较白天强,胃肠道对食物消化吸收能力也强,因而夜生活中,经常进食过多的高热量食品,容易引起肥胖、失眠、记忆力衰退、晨起不思饮食等症状。还由于夜间睡眠不足,人体生物钟被干扰,神经系统的功能发生紊乱,容易诱发神经衰弱、高血压、溃疡病等。

   3、熬夜失眠症

  城市夜生活的丰富多彩,吸引了更多人加入夜生活的行列,使一部分人逐渐开始形成了晚睡觉的习惯,甚至熬夜,睡眠不足者增多。临床已证实,长此以往,会导致人体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紊乱,继而出现食欲不振、失眠等症状。

   4、盒饭依赖症

  工作节奏的加快,使都市白领越来越多地依赖盒饭,这给人们的健康带来隐患。因为经营盒饭的摊点,缺乏食品卫生条件和营养常识,常常使用浓重的调味品,经常食用这种盒饭容易上火,出现咽痛、口腔溃疡、牙痛、腹胀、便秘等症状。另外对一些不新鲜的肉品多采用炸、煎的烹调方式,长期食用容易患上肠胃不调疾病。

   5、时间焦虑症

  时间焦虑症是指人们对时间的.反应过于关注而产生的情绪波动、生理变化现象。时下,快节奏的现代生活,使都市白领感到时间越来越不够用,事业的专注使人对紧迫的时间感到焦躁不安、紧张过度,这样会引发心率加快、血压升高、呼吸急促等症状。

  这五大新职业病,会在不知不觉中伤害你的身体健康。所以,对于白领来说,积极锻炼身体,养成良好生活方式,注意修身养性,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职业病是一种量变到质变的疾病,因此,日常养生保健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因此对于白领来说,合理的安排好自己的工作时间显得那么的重要,不要让工作的时间占据了自己的休息时间,工作是做不完的,但是身体只有一个,因此建议白领们最好是可以理智地工作。

  别让职业病危害健康2

   职业病带来哪些健康危害

  职业病并非仅限于工厂的工人,比如现代白领阶层长时间伏案工作而引发的颈椎病,肩周炎,痔疮等慢性病。也属于职业病。

  中国卫生部从1972年首次公布职业病14种,1987年修订为9类99种,目前,我国的法定职业病有10类115种:尘肺13种、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职业中毒56种、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职业性皮肤病8种、职业性眼病3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职业性肿瘤8种、其他职业病5种。

   对可能引起水泥尘肺的预防措施

  1、给接触水泥运输、投料、拌和、浇捣的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防护口罩等。

  2、尽可能的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设置作业场所,以减少水泥粉尘对作业人员的危害。

  3、在搅拌机棚两侧设置喷雾式喷头,以减少粉尘,降低粉尘浓度,保护作业人员。

  4、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如:条件允许的工程采用商品混凝土,减少作业人员对水泥粉尘的接触。

  5、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作业人员遵守职业病防治法 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6、定期对接触水泥粉尘的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作业人员,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妥善安置。7、为作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对可能引起电焊尘肺的预防措施

  1、给进行电焊作业的人员配备必要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如:防护口罩、防护面罩等劳动防护用品。

  2、尽可能的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设置作业场所,以减少电焊烟尘对作业人员的危害。

  3、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在做好安全交底的同时,做好职业卫生交底。使作业人员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5、定期对从事电焊的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有与此所从事的职业相关损害健康的作业人员不得再从事电焊作业。

  6、为作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管。

职业病危害管理

  1事故产生的主要原因 直接原因:未将职业危害控制措施落实到位,导致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间接原因:认识不到位,管理不到位.

  2阐述职业病危害的形式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一、粉尘类

  (一)矽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超过10%的无机性粉尘) (二)煤尘(煤矽尘)(三)石墨尘(五)石棉尘 (四)炭黑尘(六)滑石尘(七)水泥尘(八)云母尘(九)陶瓷尘十)铝尘(铝、铝合金、氧化铝粉尘) (十一)电焊烟尘(十二)铸造粉尘(十三)其他粉尘

  二、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

  三、化学物质类

  、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

  三 防治措施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1/2)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九)陶瓷尘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资金投入,不得挤占、挪用,并对因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第二十五条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第二十六条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对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用人单位必须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

  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所作检测、评价应当客观、真实。

  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第二十八条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工作,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第二十九条 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第三十条 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贮存上述材料的场所应当在规定的部位设置危险物品标识或者放射性警示标识。

  国内首次使用或者首次进口与职业病危害有关的化学材料,使用单位或者进口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后,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送该化学材料的毒性鉴定以及经有关部门登记注册或者批准进口的文件等资料。

  进口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

  第三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对采用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对有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隐瞒其危害而采用的,对所造成的职业病危害后果承担责任。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用人单位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编辑本段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保护(2/2)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劳动者不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其进行教育。第三十六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第三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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